我国医保领域第一部法律条例来啦!
就在2月19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
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有哪些规定?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50条。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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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不仅含有国家财政的投入,也含有老百姓的个人缴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个人的医保基金缴费水平也在逐年升高。因此对医保基金有效监管,将百姓的看病钱用在刀刃上,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4421亿元,支出20854亿元,累计结余2769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施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人均缴费水平全国平均为781元,其中个人缴费235元,财政补助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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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条例维护的是14亿群众的权益,对基金安全运行的维护,人人有责,只有每一个人知法、守法、爱法、护法,这样才能够营造一个大家都共同来维护基金安全、共同来维护健康的立法初衷。
条例详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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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医疗保障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员代表等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医药机构)等单位和医药卫生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微信扫一扫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