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2)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8:00。
(一)报名
本次公招我局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4月20日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6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2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联系电话028-86613237),以便审查。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主要范围。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一)体检人员确定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3日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在招聘单位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6606731(四川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28-86606105(省纪委监委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08-5D566E442B3D5F2F)